关于丘陵地区新农村房屋建筑的论文

建筑结构论文 2020-03-24 点击:

  1、讨论丘陵地区新农村房屋建设的意义      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基本路线[1].最近几次“两会”报告均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理念。本文着重讨论丘陵地区的新农村房屋建筑的政策完善、规划、引导及风格的探讨等相关问题。      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由最初的建国、解决温饱问题到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发展至今,我们再也不是一穷二白的国家。改革开放的步伐逐步向前,我国由一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大国,转变为农村的“粮农”们大多进城务工,丘陵地区、老山区及相对封闭、土地较少的农村特别凸出。丘陵地区的农村面积虽然很大,但大多是荒山、野岭、不易利用的石山等。人口多,实际人均可使用土地面积不大,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也是造成进城务工的原因之一。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调研时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2].      目前人民的生活水平已经提高,同时国家也提出了建设新农村的目标。摆在我们面前的不再是怎么解决“吃、穿、住”的问题,而是新农村的人民想要怎样改善“吃、穿、住”的条件问题。对于丘陵地区新农村建设来说,是整体推进农村全面发展的重大举措。而“住”的解决是促进人民生产的基础、是前提、是根本。如何解决,如何改进,这正是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决定性重大决策的一部分,也是本文讨论的重点。      2、政策完善及规划      对于丘陵地区来说,以往的建筑大多依山而建,建筑结构形式由80年代的木结构演变成砖混预制板结构。采用条石基础且埋置较浅,也没有考虑构造柱、圈梁的布置。如果出现山体滑坡、地震等不可预见的地质灾害,房屋损毁严重。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为了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对农村来说,基本的政策和出路只能是向外转移人口,积极发展非农产业、乡镇企业,建设新城镇,实行城镇化,加大农业产业化的投入及转变。以上均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内容。内容明确了,摆在我们面前的是政府怎么引导、因地制宜的调整、完善地方政策,提前做好区域规划。      首先,新农村建设的根本问题是制度建设。国家多次提出新农村建设的框架,但具体落实到地方、部门,就会出现“地区差异、生活水平条件不同、人文文化不同、地理位置不同”等政策或制度的调整。丘陵地区人口较为集中,大多以“社或生产队”的形式村庄房屋修建在一起,距离乡镇或公路较近的地方,大多修建在公路两旁。      农村公路的普及,在提高农村汽车等各种机动车辆行驶速度的同时,农村交通事故呈逐年增多之势,严重危害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3].况且公路两旁大多是平地,农村房屋占用了原本不多且条件较好的耕地,所以政策上应该考虑尽量避免房屋修建在公路两旁。      建议政策上要求根据每户根据人口数量规划修建面积,由当地村委会同乡镇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每个村或社(考虑人口数量及农民农作区域)划定集中修建区,配套水电气、排污处理及文化休闲广场的设施。如果政府配套、基础设施跟不上,所有的建设只能止步不前,更不要谈“新农村”的概念。针对少数民族区域或地域文化要求,还得制定物质文化及非物质文化的保护措施,延续并改进以前的风俗习惯。      因地方政府或部门属于政策的落实者及细节调整的编制者,其主管部门、人员应按照全区(县)或乡镇的总体规划布置展开节点或细节的调整、布局及落实。规划必须考虑在前,建设在后。通过总体规划、政策引导,让人们真正体会到新农村的改变,而不是像目前大多数地区只给群众一张建筑图的千篇一律修建风格,原基改建、重复建设(原老房屋没有拆除,生活条件上去了,有钱或攀比又修新房),群众没有体会到政策的“新”字在哪里,有的只是房屋新建了,但农民的积蓄却少了。那就违背了国家的宗旨、方针。住建部2014年就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出台了《实施意见》,其中包含以下三条:(一)强化管理。按照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要求,依法加强管理,规范乡村建设秩序,维护村民公共利益,保持乡村风貌。(二)高效便民。以服务农民为目标,简化程序,明确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做好事前、事中、事后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三)因地制宜。      3、房屋建筑风格探讨      最近几年国内的建筑设计很多不是采用了模仿手法就是采用夸张手法,很少设计出体现中华五千年文化的建筑风格。中国传统的建筑主张“天人合一、浑然一体”,环境的平和与建筑的含蓄。      其实中国的房屋建筑风格很多:无论是北京四合院的整体、对称美;还是福建的土楼建成单屋,继而连成大屋,进而垒起厚重封闭的“抵御性”的城堡式建筑住宅;继而竹楼是傣族传统的建筑形式;再到甘肃、河南、山西等黄土地区的窑洞;特色区域文化的蒙古包等等地方特色的建筑多不胜数。但均讲究了居住环境的稳定、安全和归属感。      2006年国家出台了绿色建筑的评价标准,主要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节约能源,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主要内容是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环境保护,注重以人为本,强调可持续发展。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结语:      以上风格的建筑设计应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台几种可供参考的户型由住户选择或政府集中修建,参照部分地区标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出资比例,统一规划。主要还是为了体现一个字“新”,新中国、新社会、新文化、新农村、新理念、新风气、新风格。      参考文献:      [1]赵路新,潘海涛。山地乡镇特色大地景观规划的探索--以瓦房店市阎店乡为例[J].中国房地产业。2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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