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教育中廉政电视剧的应用与传播

传播学论文 2020-06-26 点击:

香港廉政教育研究论文摘要  

  Anti-Graft Drama and Anti-Graft Education in Hong Kong

  Abstract:ICAC has initiated a new form of anti-graft education through television drama, which has produced a good social effect and become a unique content in the construction of clean and honest culture in Hong Kong in the last decades. ICAC drama publicizes the knowledge of integrity and establishes the positive image of ICAC through vivid stories and intricate plots of drama series. Values of honesty in these plays are instilled into the minds of the public in a quiet way at the same time. Combining the authenticity of cases with superb artistry and educating by means of amusement, the drama reflects the pains and joys of Hong Kong people in a changing time, thus creating a great attraction to them.
  
  Keyword:anti-graft drama series; 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 anti-graft education;
  
  廉洁社会的建设需要有廉洁的社会文化相配合, 要建设廉洁的社会文化, 就需要充分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 将建设廉洁社会的各种信息传播到公众中。香港廉政公署 (以下简称“廉署”) 在防贪工作中成效卓着, 主要原因在于廉署采用了调查、预防、教育三管齐下的防贪策略。在廉政教育方面, 廉署积极借助各种有助于影响民众观念的传播媒介, 其中利用电视剧集进行廉政教育成为廉署的一大创新, 并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香港廉政公署

  
  一、从《静默的革命》到《廉政行动》---树立廉政公署严格执法的正面形象
  
  1974年香港廉政公署刚刚成立, 负责廉政教育的社区关系处高层就看到了电视剧在廉政教育中的潜力, 他们认为, 电视将成为廉署接触普罗大众的最有效的媒介, 电视剧虽然刚刚兴起但前景广阔。因此, 廉署从成立初期就注意网罗电视制作的专业人才, 在香港电台拍摄《狮子山下》时崭露头角的黄华麒、梁立人等导演、编剧成为社区关系处第一批负责媒体宣传的工作人员。1976年2月, 在廉署成立不到两年之际, 黄华麒导演的第一辑廉政剧集《静默的革命》开始播映, 该剧集首创了用电视剧进行反贪宣传的新形式, 并在以后的几十年中逐步发扬光大, 成为香港廉政文化建设中独具特色的内容。
  
  《静默的革命》包括了《小贩》、《亚银》、《学校风云》、《归来》、《百折不挠》等13集系列电视剧, 通过普通市民的生活实况, 反映了不同领域的贪污对社会的危害, 这种危害既表现为警察和政府官员向小贩及普通民众索取贿赂, 也表现为公立医院清洁工向病患收取茶钱、采购者向供应商收取回佣等。剧集用写实的方式, 将现实生活中的实例与艺术上的虚构结合起来, 通过男主角目睹贪污带来的不公平, 决定放弃原来心仪的职业, 投身廉署, 成为一名走在反贪第一线的廉署调查员这一过程侧面揭露出贪腐的巨大危害。《静默的革命》成功利用戏剧形式和电视传播的优势, 向公众传递出肃贪倡廉的信息, 在观众中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力。
  
  《静默的革命》一炮打响, 廉署继而拍出由许鞍华执导的廉政剧集第二辑《ICAC》。许鞍华留英回国不久, 在无线电视工作期间拍摄了极受欢迎的警匪剧集《CID》, 1977年3月被招请到廉政公署社区关系处。《ICAC》包括了《黑白》、《归去来兮》等7集系列剧, 在改编重大贪污案件的基础上进行艺术加工, 通过贪污犯的感情纠葛和廉署调查员的成长经历等, 反映了人性的贪婪、乖张以及善良等不同的侧面, 从社会关怀、世情描绘中轻轻带出反腐倡廉的主题。1978年《ICAC》在当时的丽的、无线、佳视三个电视台播映, 根据廉政公署的统计, 每集的观众超过200万人。《静默的革命》和《ICAC》奠定了此后几十年廉政剧集的基本风格, 不论是《廉政先锋》 (1981-1989) 、《廉政追击》 (2001) , 还是其他年份的《廉政行动》都是奠基于事实之上的警匪剧模式。[1]136
  
  廉政剧集的制作方式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据1982年起就在廉署社关处工作、后任社关处处长的穆斐文回忆, 廉署成立初期, 廉署人员编制中只有一个导演的职位, 具体制作要通过招标程序从外部的摄制公司选择合作伙伴。摄制公司提供摄影师、灯光师及摄影设备, 廉署负责摄制思路、素材、导演以及提供助理人员, 负责协助拍摄事务、联络演员、提供服装等工作。由于制作成本较高, 加上廉署没有演员及考虑到收视等其他因素, 从1994年起, 廉政剧集转换为另一种模式, 即与拥有良好影视制作及播映条件的无线电视合作。但与无线电视的合作每次都要透过招标程序外判, 每一辑都会重新招标, 招标的原则就是投标者的制作条件以及收视率。[1]132014年廉政公署成立四十周年之际, 新一辑《廉政行动》每集由过去的一小时增加至一个半小时, 每集的制作费也由400多万元增加到800多万元。[2]《廉政行动2016》是该系列第16辑剧集, 在剧集形式和播映方式上都有所创新。以往的廉政剧集采用单元剧形式, 每集各自独立。《廉政行动2016》改由邱礼涛导演个人拍摄5集, 由同一批调查人员发展成连续剧, 因此更有连贯性和吸引力。在播映形式上, 廉政剧集不限于通过传统电视台接触观众, 还在网络平台和手机程式上同步播放剧集, 以配合时代的变迁和社会需要。[3]
  
  廉政剧集逐渐形成自己鲜明的特色。首先是大部分剧集根据真实个案改编而成, 并且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重点。在集团式贪污猖獗的七十年代, 葛柏案及同“官职收入与财富不相称”有关的个案等成为拍摄的素材;八十年代涉及私营机构的贪污案件增加, 海外信托银行事件、中华巴士贪污案等重大案件也被改编为廉政剧集;九十年代后, 贪污罪行日趋隐蔽, 如在世界各地开设户口调动贿款等, 廉政剧集中就包含了一些针对这种情况廉署主动出击的案件。[4]其次, 除了廉政剧集的初创期及2016年后的改革创新期以外, 多数情况下每一辑的不同剧集由几个不同的导演执导。如《廉政行动2004》由邱礼涛、梁坚、林超贤、章国明执导, 《廉政行动2007》由章国明、林超贤、邱礼涛、马伟豪执导, 《廉政行动2014》由林超贤、唐基明、邱礼涛、泰迪罗宾、章国明执导等。不同的导演可以用自己的风格演绎廉政剧目。以《廉政行动2009》为例, 林超贤编导了股市弊案《造市》, 叶伟民执导了诈骗市建局赔偿金的《钉子户》, 刘国昌执导了在判出工程合约时攫取非法回佣的《维修大鳄》, 邱礼涛执导了诈骗保金的《死亡保险》, 章国明执导了公职人员以权谋私的《公·私·车》。五个导演讲述了五个故事, 以不同拍摄风格带出打击贪污的信息。[5]再次, 廉政剧集通过角色、主题等因素形成了稳定的风格。廉署调查员成为廉政剧集的固定角色, 肃贪倡廉始终是廉政剧集的固定主题, 而廉署调查员夙夜匪解地将贪污犯绳之于法就成为廉政剧集的固定故事程式。与一般的电视连续剧不同, 廉政剧集是系列剧集, 每一集讲述一个故事, 每一集的内容都不同。只是2016年的改革向着电视连续剧靠近了一步。在共同的大框架下, 廉政剧集允许不同的导演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和个人风格。[1]135
  
  廉政公署利用电视剧集进行倡廉教育的努力取得了良好效果, 几乎每一辑廉政剧集都引起了观众的关注。如1989年制作的13集电视剧《廉政先锋》观众数量众多, 平均每集有213万名观众收看, 位列电视台五个收视率最高的节目之一。[6]41405集电视剧《廉政行动2009》, 每集平均有137万人收看, 剧集更首度于内地中央电视台播放。[7]1989年社区关系处对《廉政先锋》的播映效果进行调查, 结果显示, 94%的被访者认为该剧集具有良好的教育意义, 88%的被访者认为剧集真实反映了廉署的工作及贪污的问题。[6]41
  
  二、润物细无声---寓教于乐的廉政教育手段
  
  廉政剧集作为廉政教育的一种方式, 其目的是通过形象的描绘、生动的情节, 告诉公众贪污对社会的危害, 强化公众对廉政公署的信心, 促成民众支持和配合廉署的反贪活动。具体来说, 廉政剧集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廉政教育:
  
  首先, 在廉政剧集中宣传廉政法例和反贪基本知识。廉政剧集肩负宣传廉政知识的重任, 借助具体戏剧情节普及廉政法律知识成为该剧的一个特色。尤其在廉政公署成立初期, 市民对哪些行为属于贪污贿赂没有清晰的认识, 廉政剧集中的每一集都会透过具体案例阐释剧中案犯触犯了《防止贿赂条例》的哪一条。如《ICAC》第四集《第九条》酒店服务生瞒着雇主替客人召妓, 向双方索取金钱, 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第九条;1982年《救星与四房客》中, 新界民政署地政督察违反了《防止贿赂条例》第三条;1989年《廉政先锋III》的第二集题名就是《第十条》, 具体阐释了案犯如何违反了《防止贿赂条例》第十条:收入与官职不符等。当市民对廉署和廉政法律有深切认识后, 廉政剧集的教育功能逐渐淡出, 不再每集都反复解释案犯触犯了哪一条反贪法律。[1]135但在公众容易困惑的问题上, 廉政剧集仍会加以解释。如《廉政行动2004》第三集《以权谋私》中, 一名产业署高级人员多年来把巨额合约判给朋友, 表面上没有受贿现象, 但廉署追查下去发现, 当事人公然利用自己的职权, 剥夺了其他人公平竞争的机会。这也是廉署引用《普通法》中有关公职人员行为不当的条文提出检控的一个例子。[5]
  
  其次, 回应社会疑虑, 树立廉署严格执法的正面形象。廉政公署给多数港人带来了遏制贪污、实现社会公平的希望, 但也给不少人带来了困惑。据《静默的革命》导演黄华麒回忆说, 当时社会上对廉署有很多疑虑:廉署是否权力过大?大家以为办事送茶钱、给利是或佣金是润滑剂, 能令事情顺畅。现在派利是就会触犯《防止贿赂条例》, 大家就很害怕, 有人担心廉署会否搞垮经济?[1]20如果不能消除人们的疑虑, 肃贪倡廉的工作就得不到民众的充分支持, 因此廉政剧集就要负起宣传教育的责任。廉政剧集中扮演调查员、组长等角色的演员, 不仅要演技好、外形好, 而且一定要通过廉署的审查, 以免有不轨行为影响廉署的形象。作为正义的化身, 廉署调查员在剧中要克服重重困难, 将案件查个水落石出, 把贪污分子缉捕归案。在《静默的革命》中还特意设计了廉署人员在社区中心举办讲座的场面, 插入创作的电视清谈节目, 由廉署代表即场回应人们对廉署的意见。[1]142剧中的廉署调查员严格执法, 讲究证据和法律程序, 入屋调查之前必先表明身份, 然后出示搜查令, 在整个过程中始终保持礼貌。“透过展现调查行动的细节, 除了呈现廉署拥有对付贪污罪行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外, 更多的是回应成立初期, 社会人士对其权力过大的批评, 强调所有廉署调查员的行动都是有法可依、按规章办事, 不会滥用权力”[1]153-154.
  
  再次, 灌输廉洁、诚信的价值观。在廉政剧集中, 贯穿始终的观念就是贪腐只会给个人和社会带来灾难和不幸, 不论贪污疑犯多么狡猾, 最终也不免落入法网。《归去来兮》的主角因贪污被查, 在感情的漩涡中备受煎熬, 多番盘算到头来还是一场空;《富贵浮云》的案犯虽然处心积虑骗取他人的信任, 收取了回佣, 但却生活在郁郁不得志的境况中;《钉子户》力图将廉洁与普通市民的生活联系起来, 用剧情表明:如果没有定力, 在蝇头小利的诱惑下, 也可能陷入贪污的泥潭。《静默的革命》第一集《小贩》清楚地阐述了廉政公署的基本理念, 刘松仁扮演的大学落榜生江定邦放弃来年再考医科大学的机会决心投考廉署调查员, 他在面试时解释自己弃医从廉的原因说道:“正确的思想观念比健康的身体更加重要, 如果不肃清贪污, 香港就没有一个健康的社会给下一代成长, 廉署工作同样是救人的工作。”在该剧集的结尾, 江定邦走在布满阳光的街道上, 满面喜悦地前往廉署报到时, 屏幕上打出一段字幕:“越来越多人加入了反贪污的行列, 他们将以狂风扫落叶的气势, 将香港社会的贪污势力完全瓦解、彻底根除。廉政公署的成功是社会繁荣安定的先声, 亦是那些正直善良的香港人为自己争取公平、维护正义的一种胜利。”[1]141-142廉政剧集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将廉洁、诚信、公平、正直的理念灌输到市民的头脑中。
  
  最后, 廉政剧集还注重刻画在调查贪污弊案时廉署与警方的密切合作关系。廉署成立时, 因为集团贪污案大多涉及警方人员, 不少警察对廉署持敌视态度。廉政剧集《ICAC》中有两集《男子汉》、《查案记》涉及警察贪污, 1977年警廉大冲突后, 有人担心播放后会激化警察的不满, 这两集节目在播放前被临时抽起, 直到二十多年后才得以公演。廉署调查的对象是贪污疑犯, 而不是警察。如果廉署和警方不能建立合作关系, 既不利于调查贪污案件, 也不利于香港社会的安定。因此, 在廉政剧集中有不少反映警廉合作的电视剧, 如《廉政行动1994》第三集《人肉速递》中入境事务处发现有人持造假证件入境遂向廉署举报, 由此揭发一宗大案;又如《廉政行动1996》第一集《再见大龙凤》中, 在警方帮助下, 廉署终于拘捕了警队中接受贿赂包庇色情场所的贪污疑犯。这类剧情的一般模式是, 剧中警方会将贪污线索交廉署调查, 廉署采取行动时, 得到警方全力协助。双方目标一致, 却又保留各自的特色。最好的例子是1989年《廉政先锋III》的《亿万追踪》, 警探郑浩南与廉署调查员吴岱融合作调查诈骗案, 两人因办案作风和手法不同而产生芥蒂, 最终冰释前嫌, 合作破案。[1]138-139
  
  廉署还会利用廉政剧集的轰动效应进行辅助的廉政教育活动。如1989年《廉政先锋》极受欢迎, 廉署便在播映的三个月期间举办一项宣传活动, 在《东方日报》刊载该13集电视剧的故事内容, 每集均占用半版篇幅, 连同一个有关该集内容的问答比赛, 配合其播映日期刊登;该项问答比赛吸引逾3万份竞猜表格。[6]40多种形式相互配合, 增强了廉政宣传的复合效果。
  
  三、真与美的融合---廉政剧集吸引力的来源
  
  与一般电视剧相比, 廉政剧集有一些劣势:题材单一, 情节围绕着调查贪污案件这一主题来进行;廉政剧集的主角---廉署调查员主要从事调查工作, 文质彬彬, 西装革履, 很少有警匪片中的激烈枪战场面, 缺乏大多数观众感兴趣的强烈的戏剧性;廉政剧集大多是单集片, 一集一个故事, 缺乏多集电视连续剧的吸引力等。作为负有廉洁教育义务的廉政剧集, 能让观众看下去就不易, 香港廉政公署拍摄的廉政剧集还做到了让观众看得津津有味, 廉政剧集的吸引力表现在何处?
  
  廉政剧集建立在改编真实个案的基础上, 这是该剧集最大的吸引力所在。从《静默的革命》开始, 改编真实个案就成为廉政剧集的一个准则。据该剧导演黄华麒回忆, 当初改编真实个案遇到很大阻力, 主要是廉署负责调查工作的执行处担心改编会偏离事实, 泄露涉案者隐私, 导致剧组被控诽谤;二是担心泄露廉署的调查方法, 罪犯会预加防范, 增加调查的难度。经请示律政署, 改编真实案件的法律问题获得澄清, 但剧中要加上一句话“根据真实个案改编, 如有雷同, 实属巧合”[1]21.最初几部廉政剧集播映后舆论反映正面, 执行处的疑虑逐渐消失, 也愿意提供真实大案的材料。廉署在挑选个案方面形成了三个贯彻始终的基本原则:一是司法程序全部完成的案件才列入考虑之列;二是考虑对公众利益和民生的重要性;三是有关案件能否带出调查员在调查过程中面对的挑战。廉政剧集不会公开改编自哪一宗真实案件, 因为署方的目的是教育公众, 带出贪污祸害, 希望市民引以为鉴, 而不是再惩罚已经接受法律制裁的人士。
  
  廉政剧集的真实性体现在三个方面:个案真实、实景拍摄以及调查方法的真实。一旦导演决定改编某案件, 要先看与案件有关的档案, 包括大量的剪报、内部文件及执行处的调查资料等。之后还要同案件调查员交谈, 了解调查的具体情况, 以及调查员及犯案者的心态, 以便导演在拍摄时给演员以适当的指导。然后在大纲拟定、剧本编写、剧情演进等不同阶段, 导演都要就重点问题与编剧讨论, 先写大纲, 提出方向, 确定故事如何开始。在剧本编写阶段要与执行处沟通, 重大问题由执行处把关。查阅档案的剧组成员要签一份文件, 承诺离开廉署后也不能将这些资料向外界公布。[1]41在可能的情况下, 廉署剧集拍摄时争取实景拍摄。一般电影制作难以借惩教署、机场禁区等场地来拍摄, 但廉署拍摄的电视剧就能获得其他政府部门的配合。如在拍摄《廉政行动2014》时, 政府产业处特别提供美利道停车场大厦, 即旧廉署执行处总部拍摄, 重塑当年境况;惩教署借出罗湖女子监狱、玛丽医院的羁留病房用于拍摄;另外将前北九龙裁判法院、现时的萨凡纳艺术设计学院, 还原成旧法庭的模样等。实景拍摄, 大大加强了真实质感。[8]为了增加剧集的吸引力, 自然需要加入曲折的情节和角色之间复杂的感情冲突, 但必须遵循犯罪手法、调查手法要尽量忠于事实的原则。电视剧拍摄时, 廉署的监制要保证调查手法不违反廉署的指引, 不可以有违反法律和廉署规定的行为。市民对真实发生的案件兴趣浓厚, 而廉署的调查“一向都是‘廉署保密, 密密实实', 外界无从得知内情。现在观众能够透过剧集, 去窥视廉署抽丝剥茧的查案过程, 自然能够满足观众的好奇心。”[9]
  
  廉政剧集的吸引力不仅在于其真实性, 而且在于其高超的艺术性。香港《大公报》在评论廉政剧集的文章中写道:“廉政公署的剧集, 尤其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推出的早期作品, 可以说是台前幕后精英云集, 可观性不下于同期任何电视剧集。幕前我们可以见到晚年的张瑛, 以及初出道的刘松仁、吴镇宇, 以至曾江、乔宏等好戏之人。而幕后, 在1979年播出的第二辑廉政剧集中, 更是网罗了许鞍华担任导演, 严浩、陈韵文、倪匡担任编剧, 甚至金庸这样的重量级人物也出任其中一集的编审。而近年除了有任职该署高级编导的新浪潮导演章国明外, 像林超贤、邱礼涛等名导亦有为这些剧集执导, 在商业电视台流水作业生产模式的今日香港, 这样的导演阵容可能只有政府机构出资才可能见到。”[10]与追求速度的一般香港电视剧不同, 廉政剧集每一辑的准备、制作都需要两年时间, 对质量有较高的要求。梁朝伟、刘德华、郭富城、梁家辉、任达华、黄秋生、郑裕玲、李修贤、吕良伟、苗侨伟、罗家英、米雪、廖启智、古天乐、张智霖、狄龙等知名艺人都曾在剧中出演角色。廉政剧集的导演们吸取国际先进手法, 极力在拍摄过程中表现出更多的创新性和艺术性。在拍摄《死亡保险》等剧时, 邱礼涛导演采用了美剧《24》的倒数叙事方式, 重现廉署人员如何在48小时内搜寻证据, 以快速的剪接、紧凑的情节, 使平淡的调查过程既具有真实感, 又充满戏剧性。[11]许鞍华导演的《ICAC》更注重在罪案实例和查案过程中作人性的解剖, 描绘人性的复杂性而不作简单的道德判断。有论者甚至认为“如果不打上《ICAC》的片名, 观者不会觉察《黑白》是廉署拍的宣传片。”[1]147廉政剧集对质量更加重视, “大多启用电影导演执导, 在镜头运用、场面调度、演员演出等方面, 都极具电影感, 与电视剧的制作大异其趣。说是电视剧, 其实制作规模更接近电视电影。”[1]139不少廉政剧集的导演属于注重社会批判的新浪潮导演, 如许鞍华、严浩、章国明等, 将电视用作反映现实、批评社会的艺术表达媒介。廉政剧集虽然是廉署的宣传工具, 但在导演的心目中, 他们要在廉政题材上拍出反映人性的好电视。如同章国明导演所讲:“这里的制作模式跟电影圈一样, 且资源充足。题材虽然只是表扬廉洁和反对贪污, 但故事说的其实是人性。”[12]
  
  廉政剧集在体现真实性、艺术性的同时, 也反映了时代变迁中港人的喜怒哀乐。廉署选择改编个案的一个原则就是与民生有关, 因此, 廉政剧集的内容大多与港人的实际生活有密切关系。1982年《廉政先锋I》中的《救星与四房客》叙述了新界民政署一名地政督察收受四户人家的贿赂, 答应安排他们入住公屋, 而其他住户则需要轮候八年才得以上楼入住公屋这一事件。《廉政行动2004》第五集《短桩》则反映90年代后香港发生的众多因建筑公司贿赂工程人员、偷工减料而出现的短桩问题。《廉政行动2009》中的《维修大鳄》和《钉子户》分别探讨了与普通民众联系密切的楼宇管理维修中的贪污以及市建局收购旧楼重建时遇到的“钉子户”问题。随着香港与内地的关系越来越密切, 廉政剧集也着眼于跨越两地的贪污犯罪, 如《廉政行动2009》中的《死亡保险》讲述了跨越香港与内地的一宗以假死骗取人寿保险赔偿金的案件, 廉署调查员在内地警方帮助下终于破案。《廉政行动2011》的《黄金噩梦》主要围绕着一对来自内地的新移民兄妹以虚假买卖讹骗银行而展开。廉政剧集与时俱进地记录了香港的民情与普通市民的生活, 自然会引起港人的高度兴趣, 而廉政剧集中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镜头已经成为香港集体回忆的一部分。[1]139,[13]123-13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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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邝素媚。导演邱礼涛拍出真实感《廉政行动2009:死亡保险》[N].香港经济日报, 200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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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孟庆顺。香港廉政制度研究[M].香港:三联书店 (香港) 有限公司, 2017.

香港廉政教育中廉政电视剧的应用与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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