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来分析碳市场

政治经济学论文 2019-09-20 点击:

摘要

  随着全球工业化的发展,温室气体排放引发的气候变化问题也成为举世关注的焦点.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最新的报告显示,如果为了维持人类社会不受重大气候灾变的影响而将全球平均温度的上升限制在2摄氏度以内的话,我们就必须将温室气体等效二氧化碳浓度限制在450ppm.从前工业化社会到现在,这一指标已经从270ppm上升至接近400ppm,可以说留给人类的时间已经不多了.[1]

  正统经济理论认为,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是温室气体排放的社会成本外溢,要解决它就应当将负外部性内在化.[2](P1)以此为指导,世界各国在《京都议定书》的框架内建立了以总量管制与交易机制、清洁发展机制和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为代表的碳市场体系,以及与之配套的碳金融市场,通过市场机制改变经济主体的排放激励,促进节能减排转型,达到治理气候变化的目的.

  国外正统经济学者对碳市场的论述十分丰富,涉及设计理念、组织结构、法律法规、具体运营和经验研究等各个领域.国内学者对碳市场的探讨则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译介国外研究成果,介绍国外碳市场发展现状和治理经验,指出中国碳市场建设的必要性;[3]设想碳市场在中国开展建设的具体场景,并进行可行性分析和前景展望;[4]探讨与碳市场相关的具体领域,如技术转移、碳金融和市场监管等.[5]

  国内政治经济学者也从新型工业化、生产方式转变和争取国际碳市场话语权和领导权方面对碳市场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6]

  然而备受瞩目的碳市场真的能够解决气候变化问题么?近几年来碳市场在实行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时刻挑战着碳市场的有效性与合理性.本文的主要内容就是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来分析碳市场,其后续部分安排如下:前三个部分分别介绍现有的三种主要的碳市场机制及其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阐述国外进步学者对碳市场的批判与反思;第五部分是结论.

  一、总量管制与交易机制---技术漏洞、分配不公与"拖延战术"

  总量管制与交易机制指在限制总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基础上,允许各排放主体灵活交易排放许可.这一机制的建立可分为三个步骤:根据大气科学研究确定在气候变化中二氧化碳和其他温室气体所起到的作用,将其他气体折算成等价二氧化碳当量;然后划定一个允许达到的温室气体浓度和总当量的临界值,临界值减去现有值就是碳市场机制的总容量,以此为基准根据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水平分配二氧化碳排放许可;最后开放有富余许可的经济体与需要更多许可的经济体之间进行交易.按照正统经济理论,这种机制激励经济体减少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从而不需要购买甚至可以出售排放许可获得收入,实现市场和技术进步的良性互动.

  然而以上三个步骤中的每一个都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就不同种的温室气体之间的折算而言,大气科学技术在衡量这些温室气体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力时还远没有达到成熟稳定的地步,不同温室气体之间相互的换算关系常需要进行重大的调整.如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在1995年将氟利昂(HFC-23)的二氧化碳当量指数确定为11 700单位,在2007年又将其调整为14 800单位,相差达31.6%.即便如此,委员会指出这一指数仍有可能有5000单位左右的误差.由于不同气体的二氧化碳当量是其市场价格形成的最重要的依据,这种巨大的误差和剧烈的调整也在时时刻刻威胁着碳市场的稳定.[7]

  现有的碳排放许可分配体系也存在着严重的弊病,一是对总量的控制过于宽松,二是排放权分配的不公平.就目前的气候变化状况而言,即使按照不算激进的"斯特恩方案"来确定总量管制的目标的话,当前碳市场的价格也至少应该达到300美元/吨碳,[2](P91)而由于过量发放碳排放许可,欧盟碳交易体系(EUETS)的碳价格在最高的时候也只不过勉强超过了30欧元,而且在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一路跌到了0.1欧元.[8]

  如此便宜的碳价格根本无法形成对污染企业的有效约束,更谈不上促使它们自发向清洁能源转型.碳排放权的分配也严重偏向发达国家和大公司.据国内学者估计,按照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现有方案,2006至2050年间发达国家将会批准的人均累计排放大约是发展中国家的三倍,而若按照八国集团极力主张的方案,这一差距将扩大到将近四倍;如果考虑到工业化以来两类国家的人均历史排放的话,差距无疑更大.假设每吨二氧化碳排放权30美元,则发展中国家将为这种不平等的排放权分配付出超过10万亿美元的损失.

  现有的排放权分配体系严重违反了气候治理中"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这一原则,成为了发达国家打压新兴经济体发展,维护自身经济霸权的工具.[9]

  一些温室气体排放大户企业也从碳排放权的分配中发现了获取暴利的机会.由于大部分排放许可是通过免费授予的方式发放的,欧洲的许多电力公司通过游说等方式向管理部门施加影响,拿到了大量免费的碳排放许可,同时这些公司仍然按照自掏腰包购买这些许可的情况制定能源价格,将本不存在的成本转移给消费者.[10]

  据统计,光是争取排放许可这一项每年就能给这些公司带来270亿欧元的利润.[11]本应通过收紧污染企业预算约束以促进能源转型的总量管制与交易机制反而让消费者补贴了那些排放最多的企业,这与气候治理的初衷是相背离的.

  碳市场的交易本身也在阻碍节能减排的技术进步.据估计,如果碳市场机制按照现在的趋势发展,欧盟直到2017年都不必进行任何本土的减排,因为《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全部减排当量---大约16亿吨碳---都可以通过碳交易实现.事实上,欧洲国家目前减排目标的约四成都是通过碳交易完成的.[12]

  碳交易使发达国家回避了自身迫在眉睫的减排问题,让减排成为一种只要花钱购买排放权就能够解决的问题,因而在很大程度上误导了这些国家开发先进减排技术的努力.[13]

  对此,一些进步学者尖锐地指出,碳市场是一种"巨大的拖延战术",拖延发达国家切实转变高污染高能耗的经济增长方式和生活方式,拖延气候变化问题的彻底解决.[14](P10)总量管制与交易机制构成了碳市场机制的基本框架,也代表了碳市场的设计理念,它出现的种种问题和漏洞附着于其他碳市场机制的设计上.

  不过,总量管制与交易机制的社会影响主要是间接地、在国家乃至全球层面发生,对普通大众的日常生活 影 响 并 不 突 出.而 下 面 介 绍 的 两 种 机制---清洁发展机制和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及其问题则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

  二、清洁发展机制和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从减排到"核证减排"

  《京都议定书》除了提出了碳排放权可以交易的理念外,还指出了这种交易可以通过项目实现,清洁发展机制就是这样一种以项目为核心的碳市场机制.在《京都议定书》第十二条框架内,发达国家可以通过这一机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相应的资金和技术,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减排,并从中获得经第三方检验机构认证的"核证排放削减量(CERs)",用以抵消本国的碳排放量,从而完成《京都议定书》的减排额度,多余的核证排放削减量则可投入市场交易.正统学者认为,由于在发展中国家建设减排项目的成本要比发达国家自身减排小得多,因此清洁发展机制能够最大程度地优化减排的成本结构,提高减排效率.而且,这种机制可以在实现发达国家等效减排、扩大海外投资机会的同时,帮助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改善就业,并促成清洁能源技术向发展中国家扩散,实现双赢.[15](P104-107)事实却否定了这种关于"双赢"的想法,许多清洁发展项目不仅没有帮助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反而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侵犯人权和制造贫困的问题.在印度北安查尔邦附近的农村,一个清洁发展机制名下的水电站的拦河大坝使得村民无法继续用自制的堤坝提取生活和灌溉用水,几乎彻底摧毁了当地人民赖以生存的传统农业.但引进这一项目的当地政府却对这一问题不闻不问,而且在下一步的项目建设中,这些村民甚至有可能被强令驱逐.在泰国的一些地区,为了引进生物质料发电的清洁发展项目,政府迫使村民交出或低价售卖米糠充当发电原料.虽然在当地政府和项目投资人看来,这些农业生产中的废料并没有什么利用价值,然而对于农民来说,米糠是重要的肥料、饲料和制砖原料.[16]

  由于当地的传统社会对秸秆和米糠没有什么所有权观念,也无力抵抗政府的决定,因此这些资源就几乎无代价地被政府和投资人获取,而农民要么承受损失,要么自掏腰包另购肥料和建筑材料.在智利、乌干达和尼日利亚,这种依靠剥夺普通民众来获取核证减排量和利润的项目还有很多.所以,如果说清洁发展机制会带来"双赢"的话,那也是通过压榨民众换取的投资人和开展地政治经济精英的"双赢".[17](P72-102)如果我们仅仅把上述问题看作是清洁发展机制的"副作用"的话,那么清洁发展机制实际上的减排效果又如何呢?清洁发展机制所宣称的先进技术的扩散在很多情况下并没有发生,而是采用了在项目开展国已经广泛存在并有能力使用的技术.[18]

  有学者指出,接受清洁发展项目投资,然后不作任何改变地"照常营业(business as usual)"已经是一种常态,项目开展地的政府、企业与咨询公司合谋伪造文件,证明这些项目会产生实际的减排效果,以此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一项针对印度的清洁发展机制调查表明,三分之一的项目在设计之初就没有半点减排的设计,与普通的投资项目没有区别.更有甚者,一些项目的资金甚至被用来建造输气管道,火力发电站和钻油井这些明显会增加碳排放的设施,让人严重质疑这些清洁发展项目的真实性.[19]

  由于减排核证体系的漏洞,即使是那些真实地采取了"减排"措施的项目是否真正实现了减排也同样值得怀疑.一般来讲,减排核证的产生过程是这样的,计算项目投资在一百年中会产生的碳排放量,估计在没有该项目的情况下本地会产生的碳排放量,两者相减得出该项目能够取得的核证减排量.不过,由于现实状况极其复杂,实际上不可能准确地设想在没有开展项目的情况下的排放状况,项目本身产生的经济社会变动造成的排放变化也很难估计,因此清洁发展项目在核算问题上并不具有可操作性和可监管性.[14]

  (P25-40)例如许多在拉美开展的森林碳汇项目就是通过建设树种单一的养殖基地来获取减排核证,然而这些养殖基地的开辟却是通过破坏当地原有的热带雨林而完成的.这些项目对温室气体减排至少有三种负面影响:新种植的植物未必能够比原有的雨林更能固定二氧化碳;为维持新树种而大量使用的农药则意味着一系列与采掘、化工和运输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最后破坏雨林造成的生物多样性的损失也带来了对当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项目效果持续性的隐忧.[8]

  事实上,许多的"减排"措施不仅没有带来减排,反而造成了排放量的净增加.[20]

  上述种种问题共同指向了一个方向,即无论是投资项目的企业还是项目开展地的政府,其追求的都不是减排,而只是"核证减排".罗曼这样指出了清洁发展机制的吊诡之处:在碳市场的逻辑中,不是减排进入碳市场,而是只有进入碳市场的才被承认为减排.[16]

  对"核证减排"的追求超越了对实质减排的追求,使得投资人为取得核证减排不惜破坏真正的减排事业,也使清洁发展机制逐渐脱离了气候治理的轨道.

  三、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与碳金融---缺乏监管的投机沃土

  除清洁发展机制外,还有一种相对自由的碳市场项目,即自愿减排交易机制.该机制指个人或企业在没有受到外部压力的情况下,为中和自己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而主动地从自愿减排交易市场认购一些项目的减排指标的行为.正统学者认为,温室气体排放企业可以通过参与这一机制重塑自身形象,例如路虎公司就通过参与自愿减排项目投资阿根廷的生物质料发电厂和中国的风力发电厂抵消了大量的碳排放,使所有的新车型实现了"碳中立(carbon neutral)".[21]

  而且由于这一机制起点较低,参与相对容易,可以满足普通大众抵消生活排放,践行绿色生活理念的愿望.[21]

  这一机制的确可以让这些污染企业在不调整生产、不进行实质减排的情况下改善形象.不过那些有责任感的普通大众恐怕要对它失望了.由于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基本运行方式与清洁发展机制相似,它会继承清洁发展机制所拥有的一系列诸如技术漏洞、虚假减排等问题,而且因为对这一市场的监管投入极少,许多情况下不得不依赖市场参与者的自我约束,导致这些问题更加严重①.这集中体现在自愿减排项目为实现"减排"所采用的手段上.据《华盛顿邮报》报道,一些自愿减排项目试图通过向海水中倾斜金属粉末的方式加速浮游生物的生长,以期能够通过其光合作用固定更多的二氧化碳.尽管主持这些项目的企业宣称这一举措有科学依据,但是气候学界则认为这一方案显然没有考虑到海洋生态系统和气候变化的复杂性,因而无法判断它们会产生什么效果.[22]

  所以,这些民众为减排事业的投资并不能真正地促进减排,在很大程度上仅仅是一种"良好的感觉",而接手这些资金的中间人和项目执行者则通过抽成与合谋得到了切实的利润.[23]

  在背后扶植这些项目的是碳金融市场.罗曼指出了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当今碳市场最坚定的支持者和碳交易的最早践行者正是那些曾在上世纪80年代以来通过发展金融衍生品获利甚多的金融大鳄.在碳市场的推行过程中走在最前列的不是诸如"绿色和平"这样的环保组织,而是高盛、德意志银行、摩根士丹利和美林等投行.比起传统金融市场,碳金融市场更像次贷市场:它并不将价格机制建立在现实商品的基础上,而是针对一种凭空制造出来的商品(核证减排量)进行投机,投机者并不关心真正的商品市场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他们只是关心如何从这一套复杂的金融程序中迅速套利,没有人知道这种投机行为究竟有什么样的风险,也不知泡沫何时会破裂.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投机者甚至通过打赌碳市场的崩溃来攫取金融利润.[14](P25-40)随着大量金融资本涌入碳市场,金融活动也像在其他领域一样主宰了碳市场.进步学者认为,如果说碳交易和补偿机制在实践上的漏洞仅仅是对减排目标的偏离的话,那么当它们被金融化所主宰开始,它们就彻底背离了原有的目标,成为食利者金融投机的竞技场.[13]

  由于碳市场不仅没有取得值得一提的治理成就,而且暴露出了技术不成熟、分配不公平、侵权致贫、虚假减排、缺乏监管和金融投机等一系列系统性的问题,更有甚者就目前的趋势来看,这些问题不仅不会解决,而且会随着碳市场机制的扩张进一步恶化和扩散.[14](P175-191)因而碳市场不仅不能解决气候变化问题,而且还为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和金融企业提供了剥削民众、牟取暴利的工具.(P33-56)

    四、资本积累与不平等:碳市场为何不能解决气候变化问题

  是什么因素导致了碳市场的失灵和蜕变,这一过程又是在何种社会条件下发生的呢?进步学者认为,碳市场的失灵是一个发生在整个现实经济政治结构中的问题,要想全面认识碳市场就必须去分析当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和交换关系.[25]

  在批判正统经济学者治理气候变化的市场化理论的基础上,进步学者指出,资本积累是造成碳市场失灵的根本因素,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平等是促成这一转变的社会历史条件.

  资本积累之所以造成碳市场的失灵,是因为它本身就是造成气候变化的原因.马克思很早就指出资本追求自身不断扩张的本性:"作为资本的货币的流通本身就是目的,因为只是在这个不断更新的运动中才有价值的增殖.因此,资本的运动是没有限度的."[26](P173-174)就单个资本受到的外在压力而言,如果积累中断,就意味着失去攫取利润的机会从而停止作为资本的存在.单个资本家必须尽最大可能地扩大资本积累,这种微观的竞争压力汇流成为整个社会生产不断扩张的狂热,在"增长或死亡(grow or die)"的抉择中,各大资本集团都被捆绑在资本积累的急速行驶的列车上,它们自我增殖的活动充当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滚雪球式发展的历史工具.[27]

  商品生产的残酷竞争促使资本家不断改进机器的动力来源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并适应大生产的社会环境,这种趋势最终奠定了今日化石能源占主导地位的能源消费结构.各大资本集团分裂竞争的格局同样固化了化石燃料使用的历史惯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放弃采用化石能源并立刻采用新能源的风险极大,单个资本和资本集团无力承受.[28]

  因此当今世界主要依赖化石燃料的能源消费结构短时间很难改变.当温室气体排放超过了环境的自净能力的时候,气候运行的正常机制受到阻断,造成以气候变化为代表的"新陈代谢断裂".[29]

  气候变化是特定时代的能源消费方式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体系性压力共同作用下的结果.

  真正能够遏制气候变化的努力必然包含着遏制资本积累的内容.而碳市场最大的错误就在于它试图回避这一核心问题,不加批判地接受现有的政治经济结构,直接建立一种市场化的治理手段;然而在实践中,市场机制只能通过动员资本集团获取利润的欲望来实现气候治理.这种方法或许会在一定时期取得表面上的效果,但也会造成碳市场对资本集团的过分依赖,一旦当资本积累与气候治理之间根本性的矛盾爆发时,碳市场就再也没有能力去动员资本集团,从而失去了作为气候治理机制的意义.这具体表现在发达国家和大公司为自己过量分配排放权,虚假减排和金融投机等问题上.依赖企业牟利动机的碳市场最终倒向了牟利动机,气候治理的手段消解了目的,"碳市场"只剩下了"市场",成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一步扩张的开路先锋.[14](P5-8)这就是资本积累导致碳市场失灵和演变的历史逻辑.

  如果说资本积累是碳市场蜕变的内在动力的话,资本主义社会不平等的阶级格局则构成了这一过程的历史背景.由于气候变化波及范围、温室气体成分、授予方式和标准及项目具体实施过程等对不同利益主体影响的不同,碳市场的实行所带来的社会经济后果十分复杂.气候治理的好处往往由那些拥有较多社会权力的阶层占据,而气候变化的负面影响和以气候治理之名行资本积累之实的项目恶果则通常要由普通民众买单.博伊斯指出了社会不平等影响气候变化和碳市场的具体方式:拥有更多物质财富的社会阶层可以通过其较强的购买力获得更加舒适的生活环境,而一般民众则很难支付得起这种选择,因而气候变化对前者的负面影响相对较小;拥有较高政治地位的阶层通常把持着政治决策权和议事日程安排权,尽管有形式民主程序,普通大众也很难参与进国内环境民主的议程,所以在碳排放指标应当分配多少和分配给谁的问题上,普通大众几乎没有谈判力;权势阶层拥有的意识形态霸权不仅可以使社会有意无意地忽略气候问题,而且在问题爆发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转移话题,而碳市场中的一系列复杂概念和晦涩难懂的学术话语也阻碍着普通大众理解碳市场的运行;即使当碳市场的虚伪面纱被揭下,权势阶层仍然可以通过造成既成事实的方式迫使群众就范[30](P12-21)社会不平等的最终结果是碳市场决策和监管中的人民缺位.可以看到,在整个碳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都是各国资本集团及其代表,从减排限额的划定到交易和各种补偿项目的展开,碳市场的主角始终是国家和企业,普通大众被挡在了一道由产权、政治权力、学术行话和市场逻辑组成的无形的围墙外,对碳市场"黑箱"一样的操作过程望尘莫及.[8]

  正因为如此,主导碳市场的各大资本集团才得以摆脱普通大众的监督,通过一系列欺诈、剥夺和投机手段攫取利润.在碳市场的名义下被强占的普通大众的财产和家园,在市场上又转换为货币资本进入积累过程,与它们曾经的主人相对立.而那些被剥夺了这一切的普通大众也正如在圈地运动中被逐出土地的农民一样,不得不更深地卷进资本积累的洪流当中,成为资本增殖的活的原料.

  碳市场为何会在这个时代兴起呢?对此,除了资本积累和不平等的大环境外,还必须分析当今时代的历史潮流.一些进步学者从"市场-社会"的波兰尼式钟摆运动的角度解释碳市场,科赫等人指出,在经历了国家和社会对市场的长期管制后,市场经济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对社会发动反击,通过给企业减税和补贴、打击工会、废除管制和金融化的手段试图再一次从社会母体中"脱嵌"出来,以自己的意志构建"市场社会".碳市场正是一套完整的将气候从整个人类生存环境中剥离开来,并将其商品化的"脱嵌"机制:它通过不平等的排放权分配补贴污染企业,通过海外投资、暗箱操作和政治游说来规避普通大众的监督和国家管制,引入碳金融使投机行为主宰碳市场运行.[11碳市场构成了新自由主义市场化和私有化浪潮的一部分,是新一轮资本在环境层面渗入经济生活的触角,其根本目标是掠夺财富而非延续人类文明,其本质是亲资本和反监管的.在社会不平等的条件下,碳市场最终被资本集团所俘获,跟随着金融化和新自由主义的脚步,走向了气候治理的反面.

  五、碳市场的失灵告诉我们什么

  如果我们不考虑碳市场已经显示出的虚假和剥夺性的本质以及中国的现实国情,盲目地参与其中,将很难实现中国的气候治理.幸运的是,碳市场并非是唯一可行的气候治理手段,它暴露出的种种问题和遭遇的失灵也提示着我们真正有效的气候治理机制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就中国现阶段的气候状况而言,从源头上对能源生产征收碳税并将税收按人均平均分配是一种合乎国情的选择.[31]

  与碳市场相比,碳税的立法程序、课税过程相对简单易行,而且由于仅仅对几种主要化石能源的生产企业征税,具有很好的可操作性.相比而言,引入碳市场机制不仅需要复杂的国际谈判,还要制定全新的政策法规,耗时冗长,程序繁多,而且很容易陷入到发达国家设置的"责任陷阱"和"规则陷阱"中,丧失治理主权,陷入被动局面.[32]

  将碳税收入人均分配的做法也有助于改善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尽管碳税的征收会提高能源价格,进而造成生产和生活资料价格的上涨,但是由于普通大众消费结构的能源密度较低,因此用再分配的税收补偿因价格上涨带来的损失绰绰有余.据测算,假如在中国开征300元/吨碳的碳税并将其平均分配,不仅能有效刺激中国经济向能源节约型转变,而且超过70%的民众将成为再分配政策的净受益者.[33]

  此外,在短时期内对那些能耗高、效率低而又产能过剩的企业实施"关停并转",迫使其向低能耗低污染转型,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从长远角度看,支持节能减排技术的自主创新,提高能源效率,加快风能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普及,才能转变以往过度依赖化石燃料的能源结构,加快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在这一过程中,最重要的是人民大众的积极参与,通过调动群众在气候立法、监督、舆论和自主创新方面的能动性,创造良好的气候治理氛围和群众基础,是一切成功的治理行动的基础.

  审慎对待碳市场,不盲从国外的治理模式和经验,只有坚持治理主权在我,独立自主决策,民众广泛参与的中国特色气候治理道路,才能为中华民族和世界人民争取到山清水秀、气候友好的未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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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来分析碳市场

http://m.rjdtv.com/jingjixuelunwen/13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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