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视角下中国文学史教材研究

文学论文 2020-01-14 点击:


  
  大凡文学史教材,都有独到并一以贯之的研究视角。没有独特的研究视角,文学史教材的个性和价值就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譬如,游国恩 《中国文学史》是政治视角,袁行霈 《中国文学史》是文化视角,骆玉明 《中国文学史新着》是人性视角,董乃斌 《中国文学史》是叙事视角,此外还有学术视角、抒情视角、通俗视角等。这些文学史着作,以鲜明的学术视角研究中国文学史,为文学史教材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其实除了上述视角之外,还有一种特殊的研究视角,贯穿我们的学术视域,但没有引起文学史编撰者的足够重视。这就是民族视角。
  
  所谓文学史教材的民族视角,就是兼顾中华民族的文学整体,摈弃惟某一民族独尊的观念,仔细考察众多子民族的文学进程、文学生态、文学观念,尤其对民族融合背景下各子民族文学之间的影响关系、融合进程进行探讨,揭示中华民族文学原貌的一种研究方法。这种视角有三个基本特点: 一是研究对象具有整体性,即以中国 56 个民族的文学演变为研究对象; 二是研究方法上注重关联性,即从横向比较的层面揭示各民族文学之间的影响关系; 三是原貌性,即以反映中国文学原貌为终极追求。
  
  对于中国文学史教材而言,民族视角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它是还原中国文学历史状貌最为基本的方法之一,体现了文学进程与影响关系兼顾的研究原则,是多民族文学史观在教材编写工作中的反映。毫无疑问,这是一种科学的、历史的研究方法。所有编撰者不仅不能忽视、淡化、回避,而且必须把它与自己的学术视角结合起来。甚至可以这样说,忽视文学史教材中的民族视角,是对中华民族文学原貌的不尊重。
  
  文学史教材应该具备较高的视点,应该具备较宽的视野,应该具备较广泛的视域,应该具备较独特的视角。仅由一个民族唱独角戏的文学史,绝不是中华民族56 个子民族所共享的,涵盖 56 个民族的文学史必然是超越单一民族之上的。诚然,汉文学是首屈一指的,但汉文学并非中国文学的全部,汉文学再出色,也需要其他民族文学的衬托。实际上,在民族融合的过程中,各民族都是互相学习、互相借鉴的,文化是这样,艺术是这样,文学也是这样。虽然少数民族的文学向汉文学学习甚至靠拢是主流,但并不能就此排除汉文学曾向少数民族文学学习、借鉴的客观事实。
  
  通览近些年出版的文学史教材,我们发现它们在民族视角上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在设计撰写思路时,没有充分重视民族视角,或者没有始终贯穿民族视角,对民族视角的感知处于一种无意识状态,缺乏自觉性的追求。我们读一读其中的序言、导论、目录或者某些章节,就会有深刻的印象。基于这种编撰理念的影响,现存的近千部文学史教材,基本上都是汉族文学史,少数民族文学没有真正进入文学史之中。鲁迅先生有清醒的自觉,因而将自己编写的文学史取名曰 《汉文学史纲要》。这是符合客观实际的。第二,在阐述文学现象以及文学成就时,淡化甚至忽视少数民族文学。例如,少数民族文学中的神话、史诗成就十分突出,尤其是神话,远比 《山海经》、《淮南子》、《楚辞》中的零星资料更丰富、更系统,却往往不予提及; 再如藏族古典小说 《青年达美》、蒙古族小说 《青史演义》,堪比汉文学中的经典小说[1],也不被提及。
  
  第三,在分析民族融合与分裂时期的文学时,十分含糊地使用南方文学、北方文学等概念,有意回避民族文学的概念,以方位概念、地域概念置换民族概念,没有分析民族语言、民族性格、民族精神、民族文化对文学的影响。第四,在论述少数民族建政时期的文学时,以朝代概念取代民族概念,如对契丹文学、女真文学、蒙元文学、满族文学的介绍浮于表层,未能深刻揭示其民族内涵。第五,在概述各民族文学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时,侧重汉文学影响少数民族的主导层面,忽视少数民族文学的反作用力。这种反作用力是客观存在着的。例如 “盘古神话”本为少数民族神话,后为汉族文学接受,并广为传播; “徐庾体”诗人徐陵、庾信接受少数民族文学的影响,终成兼具民族多元文学之长的大家; 刘禹锡向四川巴人学习民歌,并创作了竹枝词; 南宋灭亡之后,以张炎为代表的一批词人北上元大都,接受金元文学的陶冶,词风由典雅变为雄放。第六,混淆民族精神、爱国精神、家园意识、忠君思想、朝廷观念等一系列概念,忽视了古代和当代对于 “国”、 “家”概念含义理解上的差异,应该慎用 “爱国诗人”、 “爱国词人”这样的头衔,而且那些侮辱谩骂其他民族、有损民族尊严、民族意识膨胀、不利于民族团结的文学作品,不宜大张旗鼓地解读、拔高。第七,叙述语言带有明显的汉族代言人立场。如若汉族当政,少数民族文学多处于缺位状态; 如若少数民族当政,则对汉族遗民文学倍加关注。
  
  正因为民族视角不够鲜明,因此我们所见到的某些中国文学史教材几乎就是汉民族文学史教材。
  
  这样的文学史不能说是 “完整的文学史”[2],这种现象是令人警醒的,也是值得反思的。
  
  如何解决文学史教材中民族视角缺位的问题,这里不妨谈谈个人的建议。
  
  1. 文学史教材的编撰者必须具有大民族意识,熟悉中华五千年的民族融合进程,并在编撰过程中自觉地融入民族视角。过去我们可能比较强调文学史编写者的学识学养、学术成就,淡化了民族视角的重要意义。民族视野、民族胸襟,对于融合型民族而言是极为重要的。在编撰文学史的过程中,不能丢失民族意识,尤其不能陷入 “用 A 民族的文学尺度去衡量 B 民族文学”的怪圈。民族视野,不光是方法问题,实质上是观念层面上的问题,观念一旦错误,方向就会跟着跑偏。例如,以往的中国文学史教材,大约存在两种并行的体例,一种是汉文学体例 ( 均冠以 “中国”的字眼) ,一种是少数民族文学体例 ( 均冠以 “少数”的限定语) .两种体例间或有局部渗透,但总体呈割裂之状。这是一种非和谐的状况,是文学认同落后于政治认同的体现,根源在民族视野的缺乏。当然,我们强调编撰者必须掌握民族融合的进程,并非要求所有人都得去钻研每一子民族的历史。我们需要的是兼顾大局、包容整体、融通发展的学术胸襟。张炯 《中国文学通史》是目前唯一一部兼顾两种体例的文学史,全书281 章 600 万字,其中少数民族文学 54章90 万字,占19%,汉文学与少数民族文学共处一书,体现了鲜明的民族视角。虽然该书 ( 古代编) 是在保留余冠英、钱钟书 《中国文学史》80多万字基础上 “增补了原先基本上没有写到的各少数民族文学”[3],关于少数民族文学的阐述游离于全书之外,没有达到浑然一体的效果,但这种尝试仍然填补了空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2. 文学史教材的编撰者应当跳出以往文学史的写作统系、学术统系、话语统系、资料统系,从新的统系中去寻找文学资源。我们所说的中国文学史,应当包括两层限定,一是国家的,一是民族的。前者乃高度,后者乃宽度。文学史教材编写者的身份是很特别的: 既是国家文学史体系的建构者,又是多民族文学生存状态的讲述者。双重职能、双重身份,赋予我们突破所有狭隘学术统系的神圣使命。在文学史研究的百年进程中,上千种教材构成一种固有的统系,而在这一强大话语统系之外,还有一种较为弱势的统系,不太受人关注,也不太容易进入主流话语中来。这就是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统系。广泛搜集已经出版了的少数民族文学史教材,从中汲取有益的东西,对建构国家文学史体系是大有裨益的。比如早期神话传说,汉民族的资料较为欠缺,而少数民族的资料却很丰富。
  
  因此编写文学史中的神话章节,除了关注 《山海经》、《庄子》、《淮南子》、《楚辞》等传统材料之外,还应该适当引入各民族的创世神话、创世史诗、劳动歌谣、生活歌谣、英雄神话。再如史诗,汉文学中没有,而少数民族文学有很多: 藏族英雄史诗 《格萨尔王传》、蒙古族英雄史诗 《江格尔》、柯尔克孜族英雄史诗 《玛纳斯》、维吾尔族史诗《乌古斯传》,还有彝族、纳西族、白族、瑶族、侗族、苗族、拉祜族、哈尼族、佤族的创世神话长诗。或许有人认为,这些文学作品应该放在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中,可是,既然已经承认它们是文学经典,甚至在国外已经形成了 “格萨尔学”、“江格尔学”、 “玛纳斯学”等专门学科[4]的基础上,为什么就不能在 《中国文学史》中为其保留一席之地呢?
  
  3. 文学史编写团队中应当有民族文学方面的专家学者,以此保障民族视角贯穿教材始末。目前56 个子民族大多独立编写并出版了本民族的文学史。例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研究所编写了《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丛书》。该丛书由多家出版社单独出版,至1999 年底,已出版 80 多种,涵盖40 多个民族。民族文学史专家已初具规模,我们应当有选择地将这些专家吸纳到中国文学史教材的编撰队伍中来。他们的加入,将为保障民族视角提供有力的学术支撑。例如,有些文学史教材也曾考虑地域文学差异与文学融合的问题,但仅以南北交流为叙述线索,学术视野难免狭小。南北交流是地域性的,而真正导致文学差异并促成文学影响的是民族性格、民族精神。北方游牧文学存在蒙、维、回族的差异,南方农耕文学存在土、客、彝族的差异,这种差异主要归因于民族性格、民族文化。诸如此类问题,需要众多的民族文学专家进行深入研究。当然队伍建设是一个复杂的团队工程,人员的配备难以短期达到理想的局面,尤其是对口、合适的民族文学专家更加难觅。有鉴于此,可以在青年学者中树立培养对象,引导他们及早关注、研究相关问题,尤其是对某些专题展开深入探讨。编写团队还可以针对民族文学问题,拟定科研计划,申请科研项目,以科研工作带动编写工作。例如,少数民族文学对汉文学的影响,边塞诗、边塞词、敦煌曲子词中的民族因素等问题,就值得深入研究。
  
  4. 文学史教材中的民族视角,实质上涉及到比较文学的范畴和方法,是比较文学原理在古代文学研究中的具体运用,因此增强编写者的比较文学素养,掌握比较文学最为基本的研究方法,应该是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少数民族文学中的诸多学科,比如 “格萨尔学”、 “江格尔学”、 “玛纳斯学”,均是国际性学科,具有很高的国际声誉、国际影响,国外汉学界对此极为重视,经常召开国际会议予以研讨。据此而言,民族视角也是一种国际视角。我们应当突破中国文学批评的范畴,借鉴比较文学的原理,在梳理文学原貌的基础上,对中国文学的国际影响进行研究。同时,还要对众多子民族文学相互间的影响关系,展开比较研究。无论平行研究,或是影响研究,都是符合中国文学发展实际的。何其芳曾说: 目前的中国文学史只不过是汉族文学与少数民族文学的简单相加[5].可见我们还没有将二者很好地融合起来,还没将 56 个民族的文学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各子民族文学之间的影响关系还没有清楚地揭示出来。要做好这一工作,需要对编写者进行培训,借鉴比较文学以及其他学科的原理方法,跳出古代文学的单一视域,从民族融合、文化融通的高度研究中国文学。
  
  5. 文学史教材的编撰者应当适时外出进行文化采风、语言调查,尤其要到少数民族地区去考察调研、搜集资料。过去学者们多在办公室、会议室撰述文学史,方式未免单一化,地域难免局促狭小。可以走得更远一些,看一看民族博物馆、考古现场、沙漠舞蹈,听一听口传史诗、雪域梵呗、草原牧歌,甚至投入到抢救口头文学的第一线,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这样就会消除对民族文学的陌生感,并对各种民族文学之间的影响关系获得一种全新的感悟。对于一位文学史工作者而言,虚怀若谷地钻研其他民族文学对本民族文学的影响,要比单一研究本民族文学更为重要。
  
  6. 及时吸收新的研究成果,修订文学史教材。文学史教材的修订,应持续关注学术前沿,并适当反映最新成果,做到与时俱进。比如,近些年不少学者从民族文化、民族个性、民族风习的角度,研究楚辞的发生和风格,研究长江中游少数民族文学与文化对屈原 《九歌》的影响,研究宋词的文体特征,研究诗词曲的承传关系,并取得了很多新的学术成果。这为彰显文学史教材中的民族视角,提供了很好的材料。可是,诸多文学史教材在修订时未将新成果吸纳进去。诚然,文学史与学术界有一定的差异,但反映时代性的学术成果应是文学史的基本任务之一,只会老生常谈的文学史不能算作成功的文学史。
  
  参考文献:
  
  [1] 包红梅。 《青史演义》研究综评 [J]. 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 ,2011 ( 3) : 33 -36.  
  [2] 杨义。 重绘中国文学地图---杨义学术讲演集 [M].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35.  
  [3] 张炯 . 新版 《中华文学通史》十二卷本总序言[M] / /张炯,邓绍基,朗樱 . 中国文学通史 ( 十二卷本) . 南京: 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文艺出版社,2013: 18.  
  [4] 李连荣。 国外学者对格萨尔的搜集与整理 [J]. 西藏研究,2003 ( 3) : 87. 
  [5] 何其芳。 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中的问题 [J]. 文学评论,1961 ( 5) : 67.

民族视角下中国文学史教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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